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市 (略) 巴扎乡农业产业园区高海拔生态功能区生态搬 (略) 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一期) (略) 门批准建设。项目已经在 (略) 自 (略) 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备案号 *** 。招标人为 (略) 市珠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巴扎乡农业产业园区高海拔生态功能区生态搬 (略) 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巴扎乡;
2.4项目概况:项目占面积213.57亩,新建55平方米户型33户,90平方米户型54户、120平方米户型25户、180平方米户型3户,新建村委会1585.58平方米,新建478.08平方米周转房,新建1436.16平方米幼儿园,新建2956.53平方米展销楼,新建2847.45平方米独立商业楼,新建171.08平方米公厕,新建303.94平方米附属用房及景观、绿化、道路、室外地坪、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巴扎普纳沟护坡式防洪堤工程1786m,重力式防洪堤工程148m,挡墙311m;普纳沟护坡式防洪堤工程1318m,重力式防洪堤工程361m,挡墙165m;
2.5投资估算总价:14267.83万元(注:最终价格,以 (略) 市 (略) 发展和改革委下达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及审计最终结算价为准);
2.6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 (略) 市 (略) 巴扎乡农业产业园区高海拔生态功能区生态搬 (略) 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一期),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8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 (略)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8.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 (略) 门的审查;
2.8.2: (略) 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2.8.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 (略) 业规 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10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略) 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上述要求中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 * 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具有至少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具有至少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具有至少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3.5 2014年~2016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无亏损( (略) 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 * 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 (略) 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区外企业需在藏备案,区内、区 (略) 项目备案);
3.7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 (略) 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
3.8有效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略) 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在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登 * (略) (略) (http:/ *** ) (略) 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略) (略) 》、《 (略) 》上发布。
7.其他要求
7.1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持本 (略) 开标, (略) 或身份信息 (略) 理;
7.2投标企业须根据《 (略) 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珠峰 (略)
地 址: (略) 自治区 (略) 市 (略) 北路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洛桑旦增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略)
办公地址: (略) 市金珠西路18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
(略)
2017年 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