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豫港通”智慧港航系统工程已由河南中豫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豫港通”智慧港航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沙颖 (略) 至河南/安徽(豫皖)省界段航道( (略) 至省界航段)及沿河周口中心港(含协同港)等主要港口; (略) 淮 (略) 至河南/安徽(豫皖)省界段航道( (略) 至省界航段)及沿河淮滨港、固始港等主要港口;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 (略) 界至淮河淮滨港72km (略) 界至沙颖河漯河港164km航道;周口中心港(含协同港)、淮滨港、固始港等主要港口,其中周口中心港建设以现有生产作业需求为主并充分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大数据平台:建设“中豫港通”智慧港航大数据平台1套。
(2)智慧航道:建设淮河72km智慧航道和沙颖河164km智慧航道,共计建设智慧航道236km。
(3)智慧港口:建设周口中心港(含协同港)、淮滨港、固始港中心港作业区智慧港口各1个。
(4)配套设施:建设港航基础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各1套。
(5)预留工程:预留智慧物流园区接口1套,预留周口港中心作业区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接口1套。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具体工作内容包含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含软件)、软硬件供货安装、系统集成、配套工程建设、系统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在河南郑州中豫港务集团总部建设“中豫港通”智慧港航大数据平台1套,各港区依据生产管控需要建设分数据中心及生产管理系统各1套。
智慧航道建设:建设淮河72km和沙颖河164km智慧航道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航道基础数据采集系统、智慧船闸调度系统、桥区渡口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等具体内容。
智慧港口建设:建设周口中心港(含协同港)、淮滨港、固始港中心港作业区智慧港口各1个,建设港口生产作业管控系统、数字化基础设施、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智能运维管理等具体内容。
智慧物流建设:本工程不新建智慧物流相关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管理系统,在“中豫港通”智慧港航大数据平台预留建设接口1套。
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建设智慧港航基础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各1套。
2.7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的安全许可证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含)以上的涉水工程或智能化系统工程或港航信息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并须提供合同有效内容;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主要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计算机类或自动化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证)(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3.5.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3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但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7.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须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附件》。
4.2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7日00时00分-2024年2月2日23时59分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密 (略) 公共资 (略) 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6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略) 场主体系统的指定位置。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联 系 人: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 系 人:常亮、郭峰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 (略) 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