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其 (略) (略) 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组织比选采购,采购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按1个标包执行,成交1家供应商,采购标的为曲沃、洪洞(赵城、曲亭、万安)、襄汾(汾城、襄陵)等邮件处理场地安装6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快充充电桩,数量6台。
2.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三年。
3.保修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36个月,保修期内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排除故障。
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为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被 (略) 、 (略) 、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不小于60kW的充电站桩设备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须提 (略) 、 (略) 、开普实验室其中一家或具备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必须出具售后服务及施工安全承诺书。
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现场管理经验,作业人员均持有相对应的特殊作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焊工证、电工证等(须提供各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特殊作业证书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购买比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购买);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代理商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
6.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除外。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八、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平阳北街2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
传真电话:0351-*
联 系 人:高朋 张晓阳 马彦贇
邮 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