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 (略)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二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建设时限 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
1 | *** -2020-C-012 | 龙 (略) 翻身街西侧 | *** ㎡(合 *** 亩) | B1商业用地 | *** ㎡(合 *** 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挂牌 | 40 | ≤1.5 | ≥30% | ≤40% | ≤24米(备注: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目建筑及附属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有微波、气象等限高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202 | 663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
2 | *** -2020-C-035 | 龙 (略) (略) 北侧 | *** ㎡(合 *** 亩) | B1商业用地 | *** ㎡(合 *** 亩) | 其他商服用地 | 挂牌 | 40 | ≤2.0且>1.0 | ≥15% | ≤50% | ≤54米(备注: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目建筑及附属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有微波、气象等限高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180 | 1052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0月27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 *** 1025。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公 (略) 二号楼四楼。挂牌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09:00至2021年10月29日10:3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 *** -2020-C-012、 *** -2020-C-035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 (略) 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
2、上述宗地出让土地均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3、 *** -2020-C- (略) 宗地由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负责修建西侧2 (略) ,以及水、电、气、排污管网接 (略) 开口等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 )、“泸州市自然 (略) ”(http:/ *** )进行查询。
联系人:陈先生 0830- *** ***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 (略) (略)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