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贵安管办发﹝2015﹞8号)文件规定,经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初审、各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和新区城乡建设局会同新区公安局、 (略) 民政局联合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有126户(269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符合贵安新区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将《贵安新区2024年第一季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清册》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在贵 (略) 公布,请登录http://** (略) 址查询,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3月13日-3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在公示期内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书面反映,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保障对象并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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