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和顺县瓦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和顺县 (略) (略) (和顺县医疗集团 (略)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设床位15张,设置有儿科保健室、防疫室、医生办公室、病房等,年接诊人数1000人。
建设地点: (略) 和顺县和顺县平松乡瓦房村
建设内容:在和顺县瓦房社区卫 (略) 内新建一栋一层门诊病房综合楼,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区。
(略) 于2010年7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和顺县瓦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和顺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9月8日以《关于和顺县瓦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环函〔2010〕39号),对此次改扩建项目下发了环评批复。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相关内容, (略) 属于“Q842 (略) ”,不在名录中,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2023年11月3日, (略) 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现场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拟公开和顺县瓦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期自2023年12月05日至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