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司规〔2021〕4 号)文件要求,司法厅组织开展了 2023 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经自评、初评、复评、公示、复核等程序,全省 109 家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最终确定结果为:等级为A 的 24 家,等级为 B 的 60 家,等级为 C 的 18 家,等级为 D 的5 家,存在其他特殊情形暂不予评定的 2 家。现将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予以正式公布(详见附件)。
四川省司法厅
2024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