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2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项目名称: (略) 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安置区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东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1标段项目,建设单位:嵩明县水务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宸辉 (略) 嵩明分公司。
2. 项目名称:云南省嵩明县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建设单位:嵩明县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建投第二 (略) 。
二、 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 (略) 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871—*,邮编:*。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