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发布
- 2采购文件发布
- 3成交候选人公示
- 4成交公告
- 5成交通知书
- 6签订合同
- 7项目履约
- 采购公告
- 澄清/答疑公告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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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谈判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 : 2023-05-22 13:36采购公告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或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望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编号:*-XB
1.2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
1.3采购人: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均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简述): 酒精一车间、酒精二车间、公用工程车间、环保车间的设备、管线等进行防腐保温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可不唯一 □两家(含)以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标段一:酒精一车间防腐保温工程;
标段二:酒精二车间现场保温工程;
标段三:公用工程车间2023年锅炉防腐、保温检修工程;
标段四:公用工程水处理段离子交换器防腐脱落工程;
标段五:环保车间保温、防腐工程。
以上各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中工作量清单。
2.2工程期限: 以采购部门通知为准 。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方未能及时提供开工条件而导致开工日期推迟;
(2)*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技术要求;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由*、*双方认可的其他情况。
2.3建设地点: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
2.4质量要求:
施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185-201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2008、《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2008、《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T 20229-2017、《石油化工涂料防腐蚀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 3606-2011、《石油化工涂料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48-2011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如有新发布的标准及规定执行最新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3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需知前附表3.5(3) 。
(3)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每年至少具有1项不小于本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成交通知书或有效施工合同为准,同时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本次采购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还需配备项目经理1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均要求专业必须与项目内容相关,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注:本条款(3.2)由响应人自行在响应文件格式七(一)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格式自拟。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 2款规定的情形。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发布:
(1)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2)采购人内部办公系统或其他平台发布。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选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相关公告或邀请发出日起至本次开启响应文件上一工作日17:00前到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领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或邀请发出日起至本次开启响应文件前一工作日17:00前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网址:http://**)。请未注册的申请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优质采首页中“我要注册”(http://**)。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选用以下第(1) 种方式:
(1)响应单位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优质采平台公告,同时,在线下开启响应文件及评审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三套(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用于评审、存档。
(2)响应单位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优质采平台公告,同时,线下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三套(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用于评审、存档。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见第9项。
(3)响应单位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优质采平台公告。
(4)响应文件在开启及评审现场递交,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2 如出现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逾期送(邮寄)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视其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责任自负。
7.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
7.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见优质采平台公告或通知,评审地点为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评标室。
7.2 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选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线上开启、线下评审,评审依据为线下现场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2)线上开启、线下评审,评审依据为线下送(邮寄)达的纸质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参加开启会议。
(3)线上开启、线下评审,评审依据为上传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参加开启会议。
(4)线下开启、线下评审,评审依据为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8.其他
8.1此次采购是以采购人为主体的企业内部行为;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进行响应即表示其认可本次采购程序及最终结果,供应单位放弃对采购程序及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
8.2公告未尽事项,以采购方解释为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肇兰路24号
联 系 人:李瑞刚
电 话:*
企业介绍
<11 src="http://**~/Files/member/cbf8ffd4-6ec7-4e12-8e77-f52d09e8f4bf/*.png" alt="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Logo">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前身是黑 (略) ,2005年末归属中粮集团旗下。依托中粮集团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发展为亚洲最具实力的*醇生产企业之一,被国家列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公司总资产24亿元,年加工转化玉米120万吨,厂区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年销售收入40亿元,拥有员工2400余人。主要产品包括燃料*醇、食用*醇、ddgs、玉米胚油、食用级液体二氧化碳等。
公司于2001年建成国内第一条10万吨燃料酒精生产线,率先进入国家燃料生产领域。可再生绿色能源的开发利用,解决了陈化粮的储存、 (略) 空气质量,并被国家发改委指 (略) 独家供应燃料酒精的企业。
公司致力于发展生物质能源,与国 (略) 协作,通过技术集成优势研发纤维素*醇产品。2010年获得“国家能源生物液体燃料研发(实验)中心”称号。2012年被评为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战略性创新产品立项项目”。
公司坚持用科技带动产业,用管理提升效益。对解决“三农”问题, (略) 县经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做出了突出贡献。平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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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5-26 16:51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2023年生产车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B)项目,于2023年05月26日08时4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 (略)
公示期:自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办公室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办公室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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