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兴 (略) (略) 主动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精神,制发《大兴 (略) (略) “无感续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无感续证”新模式办理排污许可延续,由“被动等申请”变为“主动送服务”,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落实举措
(一)主动提醒,服务企业。结合省营商信用评价数据推送结果,明确办理“无感续证”企业应符合前序许可证有效期内无违法行为、信用良好、企业许可内容无变更,且历次国家和省级抽查未发现问题且等条件。由审批科室主动筛选告知临期企业,主要做法企业可根据自己意愿进行选择延续办理方式。
(二)系统填单,无感续证。选择“无感续证”方式的企业,需确认信息,并作出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后,“无需主动询问”“无需人工填报”“无需来回跑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完成审批发放延续许可。企业需在获得新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将原过期许可证、信息确认书返回审批部门。
(三)信用共享,严格监管。企业确认“无感续证”的同时,作出符合条件承诺,确认书和承诺内容同步共 (略) 生态环境主要做法保护综合 (略) 。企业若未在续证后20 个工作日内返回原过期许可证和信息确认材料的,将撤销其新许可。严格证后监管,监管部门将于2个月内对享受“无感续证”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撤销其新许可。监管结果直接与企业的信用记录挂钩,失信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未来5年不能享受“无感续证”和信用承诺制。
三、实施效果
审批监管服务效能有效提升。无感续证模式 (略) (略) 相结合,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既通过数据筛查、严格监管和违规撤销等措施,保证无感续证风险可控,又进一步规范排污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自愿履行承诺、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