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地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和《承诺函》(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资产交接(双方完成资产移交之日为“资产交割日”),完成《转让资产移交清单》签字确认。转让标的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及转让标 (略) 域 (略) 、规划、经营情况以及已存在相关设施、设备情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依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淮北 (略) 拟进行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办公 (略)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1502号】和《淮北 (略) (略) 置所涉及的其名下报废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残余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1506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5、特别提示事项: (1)标的资产所用中水资源由当地政府所有,受当地政府委托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统一调配、使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来水水源;水源是否收取水费、收取水费的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2)转让方针对标的资产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供用水协议》及补充协议,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标的资产后须承继现有合作关系并按协议要求履行以下工作: ①意向受让方须全部接纳、处理回 (略) 理规模*吨/日的达标排放水。 ②意向受让方须统筹考虑后续相关单位建设1.*吨-*吨/日 (略) 理设施用地。 ③意向受让方生产的中水必须确保由 (略) (略) 使用。多余用 (略) 景观用水使用,或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供其他渠道使用。 (3)转让标的资产生产的中水目前为 (略) (略) 虎山发电机组的主要生产用水,为 (略) 用电稳定,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标的资产后须承继现有合作关系,制订保供措施,保证虎山发电机组安全足量供水。 ①日常供水量每日约*吨,迎峰度夏期间每日约*吨,全年总供水量约*吨,水质不低于一级A标准。 ②转让标的的资产转让完成,以资产交接完毕日期为准,意向受让方向 (略) (略) 虎山发电机组在役机组应持续供水至虎山机组(含后续扩建机组)寿命到期为止。 ③供水价格调整前须与 (略) (略) 协商确定后执行。 (4)如依据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对环保要求和后续规划,启动设施改造工作,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当地政府要求承担提标改造责任及全部费用。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后若进行改扩建,增加的中水生产优先满足 (略) (略) 虎山发电机组的用水需求,提标改造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供其他合格水源,不得影响虎山机组的正常用水。 (5)本次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权证编号为淮土国用(2012)第31号,使用权面积为*.13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权人为淮北凌云 (略) 。淮北凌云 (略) 为淮北 (略) 全资子公司且已注销,转让方承诺该土地使用权现属于淮北 (略) ,权属清晰,无争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使用要求等其他条件。因土地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初始登记、过户、变更、分割等登记手续未能按其预期方案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 (略) (略) (略) (略) (略) 院内,受让方在摘牌后 (略) (略) 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 (7)标的项目唯一通勤出入大 (略) (略) 院内,受让方如修改通勤出入口,须自行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申请,转让方不参与此相关的后续事项。 (8)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转让标的购买资格相关政策规定并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等各项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缴纳。如法律法规未规定缴纳主体,且双方亦未约定承担主体的,双方共同按相同比例承担。转、受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8、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9、意向受让方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现场勘察确认单》,方可查阅本项目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