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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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区万家溪河、司马河、金家河排涝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略) 广安区水务局、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水函[2023]158号、广区发改投资[2023]1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广安区水务局、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水函[2021]75号、广区发改投资[2022]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现更改为:“1.1本招标项目广安区万家溪河、司马河、金家河排涝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投资[2022]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投资[2022]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 01 月 18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