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华龙洞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增加人员要求”。
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第2.2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构思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构思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3 分; (3)内容不合理、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分。 | 0-5分 |
项目规划 方案 | 1.对项目背景、对象、文物价值的认识: 投标人能合理准确认定项目背景、对象并对文物价值加以准确阐述的,得4分;投标人能基本合理准确认定项目背景、对象及文物价值并加以阐述的,得2分;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文物价值等描述不到位或未提供的,得0分。 2.对项目现状情况的评估: 投标人对项目现状进行全面梳理、认知清晰、评估准确的,得4分;投标人对项目现状进行基本梳理并、有所认知和评估的,得2分;投标人能对项目现状不到位或未提供的,得0分。 3.项目规划技术框架编制: (略) 清晰、编制框架完整、大纲合理、科学性强、专业性优势突出的,得5分; (略) 和框架较为清晰、大纲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得2.5分;未提 (略) 、框架或制定的大纲不合理、无科学性、缺乏专业性的,得0分。 4.项目调查研究计划: 投标人能全面细致开展勘察调研工作、资料收集全面、研究深入、基础工作扎实的,得4分;投标人能开展基本的勘察调研和资料研究工作的,得2分;投标人没有开展相关工作或未作描述的,得0分。 5.文物保护管理技术措施: 保护管理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详实,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性较强的,得4分;保护管理技术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制定保护管理技术措施或内容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0分。 6.文物展示利用技术措施情况: 展示利用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详实,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性较强的,得5分;展示利用技术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2.5分;未制定展示利用技术措施或内容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0分。 7.专项规划、节点设计等内容安排: 专项规划、节点设计等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操作性强的,得4分;有基本的专项规划、节点设计内容,得2分;未制定相关内容的,得0分。 | 0-30分 | |
工作进度安排 | 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进度保障体系、工作组织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 (1)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适合本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 (3)进度安排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0-5分 | |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 2.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3.项目编制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 (1)项目编制人员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位得2分,最高8分;具有文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1位得1分,最高4分,本小项最高12分。 (2)项目编制人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每1位得1分,本小项最高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30分 | |
业绩 | 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高得20 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古遗址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等项目。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性质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20分 | |
价格分 (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100 |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需增加“主要标的承诺函”。
以上项目所列三项内容,现更正如下:
1、第三章采购需求增加第六条人员要求:
1.1人员配备
序号 | 拟任职务 | 数量/人 | 工作范围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统筹项目协调和全面整体工作。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在项目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
3 | 项目编制人员 | ≥5 | 负责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文字与图纸编制等项目成果编制工作。 |
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第2.2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构思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构思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3 分; (3)内容不合理、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分。 | 0-5分 |
项目规划方案 | 1.对项目背景、对象、文物价值的认识: 投标人能合理准确认定项目背景、对象并对文物价值加以准确阐述的,得5分;投标人能基本合理准确认定项目背景、对象及文物价值并加以阐述的,得3分;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文物价值等描述不到位或未提供的,得0分。 2.对项目现状情况的评估:投标人对项目现状进行全面梳理、认知清晰、评估准确的,得5分;投标人对项目现状进行基本梳理并、有所认知和评估的,得3分;投标人能对项目现状不到位或未提供的,得0分。 3.项目规划技术框架编制: (略) 清晰、编制框架完整、大纲合理、科学性强、专业性优势突出的,得5分; (略) 和框架较为清晰、大纲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得2分;未提 (略) 、框架或制定的大纲不合理、无科学性、缺乏专业性的,得0分。 4.项目调查研究计划:投标人能全面细致开展勘察调研工作、资料收集全面、研究深入、基础工作扎实的,得5分;投标人能开展基本的勘察调研和资料研究工作的,得3分;投标人没有开展相关工作或未作描述的,得0分。 5.文物保护管理技术措施:保护管理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详实,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性较强的,得5分;保护管理技术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3分;未制定保护管理技术措施或内容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0分。 6.文物展示利用技术措施情况: 展示利用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详实,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性较强的,得5分;展示利用技术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2.5分;未制定展示利用技术措施或内容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0分。 7.专项规划、节点设计等内容安排: 专项规划、节点设计等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操作性强的,得5分;有基本的专项规划、节点设计内容,得3分;未制定相关内容的,得0分。 | 0-35分 | |
工作进度安排 | 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进度保障体系、工作组织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 (1)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进度保障体系和工作组织计划适合本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 (3)进度安排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0-5分 | |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 2.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 3.项目编制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 (1)项目编制人员具有文博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1位得2分,最高8分;具有文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1位得1分,最高4分,本小项最高12分。 (2)项目编制人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每1位得1分,本小项最高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33分 | |
业绩 | 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高得12 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古遗址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等项目。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性质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12分 | |
价格分 (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100 |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增加“主要标的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现已重新上传更正后的电子采购文件软件版,各潜在供应商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上传的电子采购文件软件版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至县文 (略)
地 址: (略) (略) 民文化中心4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东至县尧渡镇红森熙园商业广场1049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楠
电 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2、采购文件软件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