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2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央储备 (略) 圣水分公司新建烘干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中央储备 (略) 圣水分公司新建烘干机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圣水 (略) 圣水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中央储备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位于现有厂区内西南侧,无新增占地面积,不设置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新建一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50000t。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热风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确保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要求后烟气经高15m、出口内径0.5m的烟囱排放;工艺废气采取降低卸粮高度;密闭、设围挡;运输过程采取密闭型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等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无生产用水,无废水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
4、热风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灰渣仓内,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处理;筛分杂质作为饲料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