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福建 (略) 2.福建骏坤建设 有限公司3.福建鑫 (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西岗小区廉租房“6.9 极端暴雨天气”灾后边坡治理已由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纪要以【2024】1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 昌县物业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物业管理处,委托 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 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西岗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67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西岗小区廉租房“6.9 极端暴雨天气”灾后 边坡治理,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 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 * 元)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 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 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 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 号》文件规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 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 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 人。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 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 (略) 公告 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 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 号文规定,不同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略)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 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
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 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 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 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 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略) 卡 MAC 地址 (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经 (略) 查重分析, 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3.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的通知》( (略) 〔2019〕50 号)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 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 筑〔2019〕22 号)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4 09:00:00 至 2024-9-02 15:00:00 通 (略) (http://**:9095/sc/)免费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 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 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 值=12%。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8 月3 0 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 户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号:**-0011 开户 银行:顺昌县建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 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字样”。②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 (略) 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 其投标保证金。③保函形式,原则上应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顺昌 县公共资源 (略) 申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02 15:00,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顺 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9095/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9月 02日 15:00 前使用本单位 CA 证书通 (略) (http://**:9095/sc/)予 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 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物业管理处
地址:顺昌县双溪镇中解南北街 10 号福昌楼 213 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政 (略) 11 号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肖。
(略) 名称: (略)
网址:http://**:9095/sc/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顺 (略) 16 号
联系电话:0599-*
(略) 名称: (略)
地址:顺 (略) 123 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