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绿色建材产业(泰安)集聚区(一期) (略) 联合绿色建材产 (略) 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略) 联合绿色建材产 (略) (略) (略) 对中国·联合绿色建材产业(泰安)集聚区(一期)进行了验收评估。
(略) 联合绿色建材产 (略) 于2023年1月1 (略) 岱岳区主持开展了中国·联合绿色建材产业(泰安)集聚区(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并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国·联合绿色建材产业(泰安)集聚区(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联系人: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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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中国·联合绿色建材产业(泰安)集聚区(一期)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