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企水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 项目信息一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企水镇人民政府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
(三)预算金额:82,336.11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服务描述服务描述需求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数量
计计量量
单单位位
1
工程周期:1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按工程量清单1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12月03日
二 需求信息二 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 供应商报价须知三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 定点议价规则四 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 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 项目联系方式五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丰铭 *
-第1页-
采购单位: (略) 企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03日
-第2页-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