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公告)
2022年第11号(总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略) 审计局对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生态环境局为示范区管委会下属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11个职能科(室)和两个派出机构,共有行政事业编制125人,实有人员129人。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局预算共计19720.56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582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37万元,项目支出14023.26万元。年底财政收回预算3899.9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生态环境局提供的2021年度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预算收支的文件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财政资金运行情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2481.20万元
2021年,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节能环保项目资金2000万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污染防治资金331.20万元、委托社会化监测服务费用15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1.2021年,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436.3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资金2786.56万元,年末结余4649.74万元,预算执行率仅37.47%。
2.2021年,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山水林田湖草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资金342万元,当年实际使用资金105.26万元,结余236.74万元未使用,预算执行率仅30.78%。
3.2021年,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济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资金488.80万元,当年仅使用资金2.52万元,结余486.28万元未使用,预算执行率仅0.52%。
(三)部分车辆租赁事项未履行报备程序
经抽查生态环境局2020年至2021年社会化车辆租赁费用支出情况,发现该单位列支租车费1.59万元,未履行报备程序。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建议
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的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对部分车辆租赁事项未履行报备程序的问题,要求生态环境局应按照规定严格履行车辆租赁报备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生态环境局: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资金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如下:
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管环〔2022〕33号),细化了单位预算编制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管环〔2022〕31号)、《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管环〔2022〕34号)、《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项目采购内部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济管环〔2022〕38号),加强预算支出的进度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对部分车辆租赁事项未履行报备程序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租赁车辆严格履行报备程序。
具体整改结果由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告。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