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二次) (项目名称) 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二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比选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为规范建设 (略) 场,现对该项目的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二次)
2、比选编号:HCJS漳招[2023]第038-1号
3、比选人:福建展 (略)
4、比选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5、项目规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筑类别工业一级,建设规模4万m3/d,用地64916.9m2,预处理车间、膜池车间、补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机修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
6、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3台1000千牛·米塔式起重机(产品最大臂长60m、在臂端60m幅度处最大起重量为1.5t)的机械租赁、安装与拆卸及塔机操作工人、信号工,具体工作内容以现场要求的施工任务为准。
7、项目地点: (略) 漳浦县城区。
8、租赁期限:暂定10个月,具体起始租赁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9、比选人控制价:89.55万元(各分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清单),参选人的参选综合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
(3)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截止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参选人拟提供的租赁塔机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年,并提供塔机出厂合格证);
(4)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声明函);
(5)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选人参选时需附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cn)结果截图)。
(6)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选人参选时需附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n)结果截图);
(7)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内容为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
(9)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比选办法:采用公开比选,经评审最低价法。
五、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26日 09 时30 分止(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截止时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注: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参选保证金的提交
1、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15000元)
2、参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及时间:
(1)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5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参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参选人须将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汇入参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户名 | 福建展 (略) |
开户行 | (略) 漳州芗城支行 |
账号 | *5958 |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参选人自行办妥保函手续,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参选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应在制作参选文件时须将纸质保函、到帐证明及保函手续费转帐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参选文件的资格部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纸质保函原件由中选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比选代理单位。
(3)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本项目担保保函可使用纸质担保保函。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出具投标保证金担 (略)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略) 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 (略) 出具的保函。参选人自行办妥参选担保保函手续,担保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担保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担保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参选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应在制作参选文件时须将纸质保函、到帐证明及保函手续费转帐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参选文件的资格部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纸质保函原件由中选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比选代理单位。
(4)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保险可使用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参选人自行办妥投标保证保险手续,保证保险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证保险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保证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参选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证保险应具备开展保 (略) 开具。参选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应在制作参选文件时须将纸质保函、到帐证明及保函手续费转帐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参选文件的资格部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纸质保函原件由中选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比选代理单位。
(5)关于保函:①参选人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编号。②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退还:本项目参选保证金的退款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书盖章(格式自拟)、汇款凭证复印件盖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复印件盖章,于比选结束后提交或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2103。A.公示期满后,比选人收到未中选人提交的相关退还参选保证金资料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因参选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参选保证金的原因。B.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保函除外)待合同签订后,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无息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2、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 17 时 00 分;参选人对比选文件等如有疑问请在质疑时限前以邮箱形式进行提问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
邮箱:*@*63.com,电话:0596-*、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公布;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
八、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 1 月16日至2024年 1 月 22 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 30分前到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龙文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507)领取比选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福建展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2103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6-*
2、比选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万达中心B座2507号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
开标地点: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