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转让招商 | 披露公告期 | 2个月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 转让底价/参考价 | 面议 |
项目方名称 | 中国长城 (略) (略) | 项目方所在地 | 太原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 *93J | ||
二、资产情况 | |||
资产名称 |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转让招商 | 资产所在地 | (略) (略) |
资产详情 | 中国长城 (略) (略) 欲对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2户债权资产转让进行公开招商,现委托贵中心进行公开招商。 一、债权项目1——山西介 (略) 债权项目 1、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1日,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山西介 (略) 债权本息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等)合计*.*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抵押物为山西介休大佛 (略) 所拥有的采矿权;质押物为山西介 (略) 持有的山西介休大佛 (略) 90%的股权;保证人为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存在担保最高额限度。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山西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N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任晓飞 企业性质: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12月01日 注册地址: (略) 义棠镇田村大佛寺沟 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核准日期:2018年3月12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销售,煤炭洗选。生产加工冶金焦、焦油、耐火材料;碳素石墨化加工。煤焦仓储、运输、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以其所有的采矿许可证号为:C**的采矿权为该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4年1月24日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现已更名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了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通知编号为晋国土资矿抵备字[2014]第10号。 质押:山西介 (略) 以其持有的山西介休大佛 (略) 90%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5年12月29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的编号为(晋)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690号,质押登记编号为*289。 4、保证人情况 该项债权的保证人为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法律情况 2019年11月6日, (略) (略) 作出(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山西介 (略)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借款本金*.22元及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利息*.42元以及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损失仍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二、被告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在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最高额抵押的采矿权和被告山西介 (略) 最高额权利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山西介 (略) 、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共同负担。 一审判决作出后,山西介 (略) 因不服判决内容提起上诉,2020年9月24日,山西省 (略) 下达(2020)晋民终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 (略) (略) (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山西介 (略)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长城 (略) (略) 借款本金*.22元及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利息*.98元以及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损失仍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二、 (略) (略) (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即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国长城 (略) (略) 在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山西介休大佛 (略) 最高额抵押的采矿权和山西介 (略) 最高额权利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照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72元,由山西介 (略) 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1)晋01执212号。 6、资产亮点 (1)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权属清晰。 (2)以山西介休大佛 (略) 的采矿权抵押及其90%的股权质押,完整性较好,具有较高的价值。 (3)主债务人山西介 (略) 及保证人山西介休大佛 (略) 、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系涉煤企业,在当前煤炭行情下,具备一定的价值。 7、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8、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 (略) (略) 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二、债权项目2——山西介休大佛 (略) 债权项目 1、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1日,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山西介休大佛 (略) 债权本息总额2501.*元,其中本金480.*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等)合计202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山西介休大佛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W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刘英杰 企业性质: (略) 成立时间:2001年04月28日 注册地址: (略) 义棠镇田村 注册资金:*元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3年6月15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抵/质押物情况 无 4、保证人情况 该债权的保证人为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法律情况 2019年11月15日, (略) (略) 下达(2019)晋01民初8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偿还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贷款本金*.31元、利息*.83元(计算至2019年8月1日);及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任晓飞、焦爱花、梁晓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应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任晓飞、焦爱花、梁晓俊共同负担。 目前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0)晋01执574号。 6、资产亮点 (1)该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权属清晰。 (2)主债务人山西介休大佛 (略) 及保证人山西介 (略) 系涉煤企业,在当前煤炭行情下,具备一定价值。 7、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8、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 (略) (略) 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 ||
特别提示 |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还款凭证、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转让方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为招商挂牌项目,不满足交易条件,且公拍 (略) ,不承担任何增信、担保责任,该项目产生的任何风险、不利后果与公拍中心无关。 | ||
图片资料 | 1、债权项目1 2、债权项目2 | ||
信息发布渠道 | ?太原公共资源拍 (略) ?太原公共 (略) (微信公众号) □ (略)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全国产权行 (略) | ||
联系方式 | 公拍中心联系人 | 李经理 | |
电话 | * | ||
| *@*63.com | ||
联系地址 | (略) 小店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转让招商 | 披露公告期 | 2个月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 转让底价/参考价 | 面议 |
项目方名称 | 中国长城 (略) (略) | 项目方所在地 | 太原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 *93J | ||
二、资产情况 | |||
资产名称 |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转让招商 | 资产所在地 | (略) (略) |
资产详情 | 中国长城 (略) (略) 欲对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2户债权资产转让进行公开招商,现委托贵中心进行公开招商。 一、债权项目1——山西介 (略) 债权项目 1、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1日,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山西介 (略) 债权本息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等)合计*.*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抵押物为山西介休大佛 (略) 所拥有的采矿权;质押物为山西介 (略) 持有的山西介休大佛 (略) 90%的股权;保证人为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存在担保最高额限度。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山西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N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任晓飞 企业性质: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12月01日 注册地址: (略) 义棠镇田村大佛寺沟 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核准日期:2018年3月12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销售,煤炭洗选。生产加工冶金焦、焦油、耐火材料;碳素石墨化加工。煤焦仓储、运输、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以其所有的采矿许可证号为:C**的采矿权为该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4年1月24日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现已更名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了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通知编号为晋国土资矿抵备字[2014]第10号。 质押:山西介 (略) 以其持有的山西介休大佛 (略) 90%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5年12月29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的编号为(晋)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690号,质押登记编号为*289。 4、保证人情况 该项债权的保证人为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山西介休大佛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法律情况 2019年11月6日, (略) (略) 作出(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山西介 (略)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借款本金*.22元及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利息*.42元以及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损失仍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二、被告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在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最高额抵押的采矿权和被告山西介 (略) 最高额权利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山西介 (略) 、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共同负担。 一审判决作出后,山西介 (略) 因不服判决内容提起上诉,2020年9月24日,山西省 (略) 下达(2020)晋民终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 (略) (略) (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山西介 (略)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长城 (略) (略) 借款本金*.22元及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利息*.98元以及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损失仍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二、 (略) (略) (2019)晋01民初81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即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国长城 (略) (略) 在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山西介休大佛 (略) 最高额抵押的采矿权和山西介 (略) 最高额权利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照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72元,由山西介 (略) 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1)晋01执212号。 6、资产亮点 (1)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权属清晰。 (2)以山西介休大佛 (略) 的采矿权抵押及其90%的股权质押,完整性较好,具有较高的价值。 (3)主债务人山西介 (略) 及保证人山西介休大佛 (略) 、山西 (略) 、山西介 (略) 系涉煤企业,在当前煤炭行情下,具备一定的价值。 7、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8、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 (略) (略) 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二、债权项目2——山西介休大佛 (略) 债权项目 1、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1日,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山西介休大佛 (略) 债权本息总额2501.*元,其中本金480.*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等)合计202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山西介休大佛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W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刘英杰 企业性质: (略) 成立时间:2001年04月28日 注册地址: (略) 义棠镇田村 注册资金:*元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3年6月15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抵/质押物情况 无 4、保证人情况 该债权的保证人为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焦爱花、任晓飞、梁晓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法律情况 2019年11月15日, (略) (略) 下达(2019)晋01民初8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偿还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贷款本金*.31元、利息*.83元(计算至2019年8月1日);及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任晓飞、焦爱花、梁晓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应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长城 (略) (略) 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介休大佛 (略) 、山西介 (略) 、 (略) (略) 、任长生、任晓飞、焦爱花、梁晓俊共同负担。 目前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0)晋01执574号。 6、资产亮点 (1)该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权属清晰。 (2)主债务人山西介休大佛 (略) 及保证人山西介 (略) 系涉煤企业,在当前煤炭行情下,具备一定价值。 7、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8、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 (略) (略) 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 ||
特别提示 |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还款凭证、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转让方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为招商挂牌项目,不满足交易条件,且公拍 (略) ,不承担任何增信、担保责任,该项目产生的任何风险、不利后果与公拍中心无关。 | ||
图片资料 | 1、债权项目1 2、债权项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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