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明路等11条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库集中支付,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明路等11条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4)0022号
3、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04
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2024-01-11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4元;其中一标段:*.44元;二标段:*.10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库集中支付,100%;
7、建设地点: (略) 伊滨区;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伊滨区10条路信号控制系统
二标段: (略) 伊滨区11条路交通标志项目
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以对以上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9、项目概况:本工程主 (略) 伊滨区10条路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以及11条路交通标志工程;
一标段,伊滨区10条路信号控制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路段包含申明路(武屯街至柿园街)、武屯街(吉庆路至伊洛东路)、武屯街(王府路至兰台路)、柿园街(康庄路至兰台路)、提驾庄街(科技大道至龙顾路)、方楼街(康庄路至兰台路)伊滨区道湛街(康庄路-玉林路段)、道湛街(司马光路-韩村巷段)、福民巷(孔明街-诸葛大街)、韩村巷(伊滨路-经四巷)10条路。
二标段, (略) 伊滨区11条路交通标志项目:配套交通组织所需的各种交通标志施工路段包含伊滨区道湛街(康庄路-玉林路段)、道湛街(司马光路-韩村巷段)、福民巷(孔明街-诸葛大街)、韩村巷(伊滨路-经四巷)申明路(武屯街至柿园街)、武屯街(吉庆路至伊洛东路)、武屯街(王府路至兰台路)、柿园街(吉庆路至伊洛东路)、柿园街(康庄路至兰台路)、提驾庄街(科技大道至龙顾路)、方楼街(康庄路至兰台路)11条道路。
10、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参与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项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人员要求:参与一标段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二标段的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月19日0:00至2024年1月25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9时3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玻璃厂南路31号1幢101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河南 (略)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