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作专班、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加大改革力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和《 (略)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黑市办发〔20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略) 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起,各地选取1至2个项目试点联合验收取消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备案事项现场检查环节,改为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同时加大事后抽查和监管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取范围
1、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2、社会投资工业厂房(仓储)项目;
3、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下房屋建筑项目。
二、实施办法
1、选取的项目要具有代表性,联合验收至少涉及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备案三个事项中的两个事项;
2、试点工作由各地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负责项目选取、工作组织、经验总结归纳等统筹协调工作;
3、增加事中检查指导环节,各部门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提前指出与验收要求不符需要改正的问题,并监督项目整改到位;
4、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核查,无法确认的,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核实确认,并注意留存影像资料。
5、在联合验收完成并取得审批结果文件(证照)1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事后监督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做出包括但不仅限于取消行政审批结果文件(证照)在内的行政处理措施,并根据情节,决定是否采用信用惩戒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改革试点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大胆探索尝试;
2、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
3、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进行认真总结;
4、各地至少形成一篇总结 (略) 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办公室,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参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完成的审批事项及办理的详细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取得效果和获得的经验、推广注意事项等内容。
附件:《取消人防验收备案事项的现场检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联系人:吴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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