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44
反馈问题: (略) 油田井场站库分布密集,注水井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部分场站采出水超标回注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油田开发采出水、措施液处理设施 (略) 上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部分井场开采过程中存在钻井泥浆渗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末端水采样超标、油泥清运不及时、管线渗漏、批建不符、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还有部分作业点存在伴生气未全部回收利用,采用火炬燃烧方式排放。设备淘汰制度执行不力,在用设备中部分设备能效等级落后,直至督察时仍有332台(套)高耗能机电设备未淘汰。
整改目标:油田企业完成采出水、返排液处理设施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生态环 (略) 。油田企业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加强油田开发全过程的环境管理,确保油区环境安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原县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 (略) 油田井场站库分布密集,注水井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部分场站采出水超标回注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油田开发采出水、措施液处理设施 (略) 上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问题,镇原县境 (略) , (略) 第十一采油厂和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镇原县现有油井1011个(长庆油田911个、华北油田100个),注水井362个(长庆油田362个、华北油田0个),气井10个(均为长庆油田,正常生产4个、未投产6个),油田井场775个(长庆油田439个、华北油田336个), 站所55个(长庆油田36个、华北油田19个)。其中,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在镇原县境内无采出水、回注水处理站所。 (略) 第十一采油厂在镇原县境内7个联合站、采出水、措施液处理站所。其中,方山作业区5个分别为:镇四联合站、镇十一转油站、镇十三脱水站、镇八转油站、镇九转油站。新集作业区2个分别为:镇三联合站、镇320-784返排液处理站。上述7个站所设施均完成配套安装自动监测监控 (略) 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制定了《镇原县油田开发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新集、方山作业区及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的钻井、压裂、试油、修井、标准化井场及其周边地块、沟壑为重点。经查,发现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方山作业区存在演23-02污油泥存放点接收1袋未粘贴符合危险废物标签的油泥等5个问题;新集作业区存在镇252危废暂存点生活垃圾桶旁两池内有杂物等6个问题。目前,以上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针对“部分井场开采过程中存在钻井泥浆渗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末端水采样超标、油泥清运不及时、管线渗漏、批建不符、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略)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制定了《镇原县2022年资源开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镇原县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和《镇原县2023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油田开采、生产作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督促指导油田企业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环保验收。加强对涉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倒逼油田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略) 第十一采油厂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于2023年8月委托陕西中森 (略) 编制完成了2023年较大以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从环境风险受体情况调查、生产工艺与风险控制水平调查与评估、风险物质调查与评估三个方面,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后果分析,并对企业现有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进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改进建议。二是细化了排查整治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管道长”“河道长”, 建立油、气、水管道巡护管理细则及追护责任清单,每条管道责任到人, “管道长”“河道长”职责明确,利用人排、“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跨河管道及敏感区管道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排查,完善巡查、排查记录,并通过数字化技术,将管 (略) ,对管道运行压力、排量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生异常,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三是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对危废的产生、收集, (略) 明、数量清、台账全,转运、处置、审批手续齐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押运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不遗撒、不倾倒,全面保证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四是与 (略) 签订了钻井泥浆随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合同,全面实行泥浆不落地处置。
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从新钻井工程工艺设计方案出发,明确泥浆不落地工程技术要求及措施,并在单井环境影响报告中进行分析论证;加强JH8井撬装式水处理净化站运行管理,每月 (略) 对处理水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对工区内2座危险废物暂存点进行升级改造,对暂存点进行封闭并增加VOS治理设施,现场验证油泥等 (略) 运行情况,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做到依法合规处置。三是对集输管线进行防腐检测及环保风险评估,加强汛期巡检及排查,确保管线安全环保运行。
针对“还有部分作业点存在伴生气未全部回收利用,采用火炬燃烧方式排放”问题。经排查,我县伴生气已全部回收利用。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结合工区生产现状,推广运用燃气发电机等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实现伴生气的回收利用,排查消除生产站场“长明灯”。目前已摸索出“ (略) ”、“余热回收”、“小坡度排液”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生产站场“长明灯”,该项目实施后累计安装燃气发电机21台,年累计运转*小时。 (略) 第十一采油厂配套、整改定压阀1900余套,日回收放空伴生气*m3,实现井口伴生气100%回收。通过实施伴生气综合利用一期、二期工程,新建轻烃(原稳)装置2套,火炬全部消除,日增加伴生气回收量*m3。
针对“设备淘汰制度执行不力,在用设备中部分设备能效等级落后,直至督察时仍有332台(套)高耗能机电设备未淘汰”问题。经排查,我县已完成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其中,中石化华北采油一厂完成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更换23台,其中,高耗能电机11台,高耗能变压器12台。 (略) 第十一采油厂完成高耗能电机淘汰更换65台。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镇原县西区人防大厦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