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昔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昔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7001),已由以昔审批(政府投资)服字〔2023〕38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由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 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昔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 4164.80㎡。 项目建设内容:昔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建筑拆除、建筑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内电气改造、室内给排水改造、室内消防改造等工程。 (1)建筑拆除工程: 拆除大厅内一至三层所有乳胶墙面石膏板天花等装饰材料;拆除一至二层楼梯间以及三层瓷砖地面;拆除一层部分及二、三层原办公室、会议室和辅助用房混凝土隔墙;拆除一至三层钢筋混凝土双分楼梯;拆除三楼会议中心钢网架屋顶。 (2)建筑改造工程:新增混凝土屋面及结构柱,主体为框架结构,嵌固端为基础顶,并做相应防水保温措施;新建钢筋混凝土单分楼梯,宽度 4.05m;一层原展厅位置、楼梯下方位置(新增)以及三层球形钢网架会议厅屋顶下方三部分重新铺设地暖以及混凝土保护层。 (3)装修改造:一层设 30 个柜台,其中:审批专区 12 个柜台、企业开办 5个柜台、不动产8个柜台,金融5个柜台,设置为卡座式工作台,并配套设置阅读区、母婴室、咖啡吧等公共设施;二层设采购中心、婚姻登记、法律援助、水电气暖网视区12345 热线、政务外网专区、营商会客厅;三层为办公区,设 1个大型会议室,1个中型会议室,1 个小会议室及 10 个独立办公室; (4)室内电气改造;室内给排水改造;室内消防改造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昔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后续服务,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和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昔阳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国家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未列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 (略) 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9)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0)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9)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0)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26 18:00至2023-10-31 18: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 http://**) “ (略) 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 (略) 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7 09:30
递交方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线上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1-17 09:30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