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小水电整改办〔2023〕15号) (略) 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延市小水电整改办〔2023〕3号)文件精神,曹村水电站被列为2024年退出类。
我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于2024年5月30日拆除了管理用房、厂房、溢流坝、引水渠道、压力管道、水轮发电机组、配电柜、放水泄洪闸、尾水渠等全部设施设备建筑物,全面完成了拆除退出工作任务。按照《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2024年8月2日,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现场核验,已通过县级验收。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