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下云管理区危改道路配套工程III期,建设单位为国营 (略) 省云霄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国营 (略) 省云霄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道路长度507米,宽度3.5-19.4米,石挡土墙87.83平方
米,人行道988.41平方米,路灯10盏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小写: *** .7元),
本工程下浮幅度为15%。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略) 人要求;
2.6质量要求: (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 3)的合
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对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 (略) 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 *** 。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 (略) (略) (略) 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
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略) 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略) 的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20号、漳政办【 * 号文等相关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用已经激活并
审核通过的CA通过HTTP:/ *** (略) 文件, (略) 文件。 (略) 文件、施工图纸等, (略) (略) 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 (略) 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略) (略) 上 (略) 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 (略) 决定启用电子版 (略) 评标(若启用电子版 (略) 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 日08:30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日16: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
时间, (略) 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 (略) 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
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 * 佰元整(¥:9800元);
6.4.投 (略) 帐号
(略) : (略) 县农村 (略)
账户名称: (略) 县建设工程项 (略)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
简写),否则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股无法辨别 (略) 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
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 (略) 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略) 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
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 (略) 市工 (略) 开具的“ (略) 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略) 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
企业,凭 (略) 省公 (略) 开具的“ (略) 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08: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 (略) 县公 (略) 交易大厅( (略) 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号,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 *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
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 (略) 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 (略) 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
(略) 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 (略) 省云霄 (略)
地址: (略) 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绥安镇朝 (略) 后 (略) 面
电子邮件: * Q.com邮编: ***
电话: *** ,
联系人:小苏
监督单位:常山 (略) 、常山开发区 (略) 、 (略) 办
招 (略) 所名称: (略) 县公 (略)
地址: (略) 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号,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