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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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元谋 (略)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 目 | (略)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大黄瓜园村 | 元谋 (略) | 楚雄硕利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万元,占总投资 19.4%。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年处理10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 | 3.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焊接烟尘、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施工人员废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和泥饼堆棚装卸扬尘的风蚀扬尘;厂区道路运输扬尘;破碎筛分和打砂粉尘;洗砂废水;抑尘用水;初期雨水;机械噪声;建筑垃圾分拣废料及泥饼;、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机油。 4.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施工垃圾及建筑材料及时处理清运,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采用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量和运输速度,减少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设置的生活污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废土块、废砖等不可回收部分用于场区道路回填或暂存起来作为项目生产原料消耗;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黄瓜园镇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项目在建设过程区域土石方可做到内部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采用遮阴网编织覆盖,泥饼堆棚为半敞开式堆场;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处理;破碎筛分和打砂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进行处理;项目生产产生的洗砂废水进入项目设置的二级沉淀池(均质池+絮凝沉淀池)+清水池进行处置,废水处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洗砂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抑尘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依托原有项目设置的容积为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泵入洗砂系统作为补水,不外排;项目的机械噪声采用封闭加工车间、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建筑垃圾分拣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布袋收集粉尘和泥饼一同暂存于泥饼堆棚内,后作为原有项目的制砖原料消耗;项目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需有专门的房间储存,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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