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位于 (略) 市 * 里河区西津西路 * 号(“兰石·豪布斯卡”项目建设区内)的35亩配套教育用地 (略) 会公开转让,用以引进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高中的非经营性分校。 (略) 如下:
* 、标的基本情况
该宗 (略) 有人 (略) 有限公司,位于 (略) 市 * 里河区西津西路 * 号,即“兰石·豪布斯卡”项目建设区内。该宗地的“ * 至”是: * 里河区B * #规划路以北、T * #规划路以东、B * #规划路以西、B * #规划路以南。宗地面积为 * 5.6㎡(约 * 亩),权利性质为出让;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配建要求为中学( * 班)。
整体转让挂牌价: * . * 万元,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受让资格与条件
1.全国范围内各省或 (略) 门直属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及与其达成《联合建设分校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转让标的规划用途为配套教育用地,受让方在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只能用于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高中的非经营性分校, (略) (略) ( (略) ),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转让方有权无偿收回转让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受让须知
1.公告期: * 年9月 * 日— * 月 * 日 * 时。
2. (略) (略) 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获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3.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4.受让成功后,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共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受让成功后,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如果转让期间标的土地性质和用途因政策调整为非教育用地,则本项目自动终止,交易各方和我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事项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资料,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 (略) 。
*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关区 (略) 路 * 号中广大厦8楼
电 话: 苟先生 *** ***
徐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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