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龙圩区江南灌区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广西壮族 (略) 龙圩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我局委托的广西南宁水 (略) 对《广西壮族 (略) 龙圩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西“十四五”及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的方案。农田灌溉主要水源工程及其主要干支渠产权和管护主体归国营水管所或乡镇水利站,此外的农田水利设施确权到各行政村村委进行管理。
(二)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分方案。即以行政村地界划分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在行政村村委落实管理人员负责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和日常巡查等。建议继续加强乡镇水利站及以上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对水利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划、建设等的监管指导机制。
(三)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龙圩区水资源状况、灌溉用水总量的复核计算,龙圩区现状总供水量为12700万m3,本次改革实施面积分配水权总量为8372万m3。渠首水权根据水源工程管理情况分配到国营水管所、乡镇水利站等,田间水权根据各行政村的农业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灌溉方式等确定所需水量分配到行政村。均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发放水权证,明晰各用水户的权利与义务。
(四)基本同意《实施方案》关于龙圩区农业灌溉供水成本核算和农业灌溉执行水价的计算成果。按每个乡镇分作物种类、灌区类型(中型灌区或小型灌区)核算确定统一执行水价,中型灌区(自流)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为0.09元/m3,小型灌区(自流)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为0.043元/m3,高效节水灌片(提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为0.228元/m3。同时根据具体实际执行方计价和按每亩每年计价。
(五)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配套工程建设内容:
1.本项目共配套计量设施910套,其中标准量水槛+固定水尺66处,固定水尺584处,移动水尺157套,水表103套,并安装监控设备1套、会议室屏幕及桌椅各1套。
2.设立标识牌208块,其中村级规章制度牌66块,村级宣传牌132块,核心区宣传牌10块。
(六)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0万元。
(七)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工程效益分析及实施推进安排。
三、本项目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实施方案,重新审批。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1.广西壮族 (略) 龙圩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表
2.关于提交广西壮族 (略) 龙圩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3〕66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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