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岳滩镇周堂村。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选址意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址北侧为淑娥摩托车配件厂;南 (略) ,隔路为农田;西 (略) ,隔路为大河摩托车厂;东侧为农田。
(略) 岳滩镇周堂村永杰摩托车配件 (略) (略) 岳滩镇周堂村,厂区总占地面积837.24m2,建设年产两万个三轮摩托车水箱,三万个三轮摩托车油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河南 (略) 编制《偃师市岳滩镇周堂村永杰摩托车配件厂年产两万个三轮摩托车水箱,三万个三轮摩托车油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4月07 (略) (略) 审批,审批文号为:偃环监表[2020]47号。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2019年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 2019-(略)-37-03-(略)。
根据国令第682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 (略) 岳滩镇周堂村永杰摩托车配件厂委托,河南 (略) 承担项目本期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并于2021年5月6日派技术人员对项目本期进行了现场勘察及资料调研,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环评批复要求及有关环境检测技术规定,编制了本期验收检测方案。
依据审核后的验收检测方案,河南 (略) 于2021年5月8日~5月9日对偃师市岳滩镇周堂村永杰摩托车配件厂年产两万个三轮摩托车水箱,三万个三轮摩托车油箱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我公司依据检测结果并针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并依据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岳滩镇周堂村永杰摩托车配件厂
建设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备注:
- 附件1:永杰验收报告 - 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