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瓦屋山镇自新村)实施方案的批复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瓦屋山镇自新村)实施方案〉的请示》(洪瓦府〔2022〕92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政策投向和实施范围,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瓦屋山镇自新村)。
二、项目编码:2209-*-04-01-*。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为监管单位,责任人为侯磊。
四、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村民委员会为业主单位,责任人为李发有。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瓦屋山镇自新村)项目理事会为实施单位,责任人黄敏。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A段长0.3公里,宽度5.0米,沥 (略) 面; (略) B段长0.1公里,宽度4.5米,水 (略) 面; (略) C段长1.5公里,宽度3.5米,水 (略) 面。项目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
七、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2组。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元,地方配套资金*元。
九、建设工期:5个月。
十、务工组织及劳务报酬:该项目重点组织已脱贫群众、易返贫致贫群众、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群众务工,务工群众不低于110人,设置特殊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20.*元,占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元的30.1%。 (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发放劳务报酬,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振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项目理事会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产业发展。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9日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2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