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永阳 (略) (略) 置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来安县经 (略) (略) 8号
中标金额:(略)佰(略)(略)(略)万元整/三年((略).00元/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来安县永阳 (略) (略) 置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来安县永阳 (略) (略) 置项目(二次), (略) 置污泥量约 5000吨。包括车辆运输装卸, (略) 置量以实际产污量为准。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霖、张林、曹克柱、金菊、江家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永阳 (略) 或来安 (略) ,地址:来安县白鹭大道西侧或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电话:(略)或(略)。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略)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略)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监督股,地址: (略) (略) 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永阳 (略)
地 址:来安县白鹭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李锦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来安 (略)
地 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锦、樊岑竹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分项报价清单
- 提交申请来安县永阳 (略)业务提交2024/10/23 10:54:040天6小时36分4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0/23 15:16:380天4小时23分34秒
0天6小时36分4秒
0天4小时23分34秒
附件: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