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潢川县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潢川县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潢川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潢川县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清除杜绝政府采购领域对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略) 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清除我县政府采购领域对企业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开放包容、法治规范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稳住经济政策红利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全面推进我县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协同合力的格局,成立“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定期会商研究,统筹推进我县“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县“清隐去垒”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采购办,成员由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二)加大宣传引导。
开展“政采联播”系列讲座,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宣传,对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进行培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参与主体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目标。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预算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底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清隐去垒”专项行动检查
1.部署部门自查。(1)自2023年7月,各主管部门开展“清隐去垒”专项工作自查,重点检查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规设立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形。(2)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及时按照问题的类别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3)2023年7月底,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2.开展重点督查。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县财政部门根据自查情况组织联动重点督查,并在重点督查基础上,针对发现的情况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