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2年12 月30 日16:30 时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拍卖标的为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2022年森林抚育项目采伐的杉木、柳杉原条小径材约3000立方米。标的详见下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
二、出让标的拍卖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金额: 计价单位:人民币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2 月30 日12:00 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 (略) ( (略) 舞阳坝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办理报名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 月29 日16:00 时,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人佣金后抵作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成交后3 日内缴清,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四、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2022年12 月19 日至2022年12 月29 日到标的存放地 现场查勘标的,并可向委托人(出让方)了解标的详情,我公司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特别说明: 1、成交后,买受人须依法办理木材经营、运输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木材检疫证等),标的经营、运输所需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税、费及安全责任。竞买人报名申请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手续,若因买受人手续瑕疵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2、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 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逾期缴纳成交价款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3、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委托人(出让人)通知的时间内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并凭相应凭证与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办理标的移交。 4、标的物堆放于抚育林地内,未集中堆放,部分堆放地未通道路,买受人转移标的须自行修建运输通道,运输道路须根据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的相关要求进行修建,不得*意建设,损害林木。 5、拍卖数量为设计数量,结算数量以双方交付确认的数量为准,结算金额=成交单价×交付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竞买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汇款 收款单位:湖北 (略)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9895 缴纳用途:缴纳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9 日 16:00 时止。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咸丰县国营坪坝营林场 郑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刘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2022年 12 月 19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