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Ⅱ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 湖 市 环 卫 收 运 系 统 功 能 提 升 项 目 Ⅱ 标 段 已 平 湖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平 发 改 投 【 2024 】 125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平 湖 市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 招 标 人 为 平 湖 市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正 宇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平 湖 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Ⅱ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6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6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158.18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对 平 湖 市 主 城 区 大 桥 转 运 站 、 如 意 路 转 运 站 、 东 升 转 运 站 、 池 海 路 转 运 站 、 教 化 桥 转 运 站 、 长 旺 路 转 运 站 及 园 乐 转 运 站 共 计 7 个 生 活 垃 圾 转 运 站 提 升 改 造 , 涉 及 压 缩 设 备 更 换 、 室 内 地 面 金 刚 砂 改 造 、 新 增 风 幕 机 等 , 建 设 地 点 :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环 北 二 路 批 发 市 场 西 ( 大 桥 转 运 站 ) 、 如 意 路 东 侧 城 南 路 南 侧 ( 如 意 路 转 运 站 ) 、 稚 川 路 北 侧 东 湖 大 道 ( 东 升 转 运 站 ) 、 池 海 路 梅 园 路 口 ( 池 海 路 转 运 站 ) 、 环 城 北 路 教 化 桥 东 堍 ( 教 化 桥 转 运 站 ) 、 长 旺 路 南 侧 东 环 线 西 侧 ( 长 旺 路 转运站)、园乐 (略) (园乐转运站) 。
2.2 招 标 范 围 : 平 湖 市 环 卫 收 运 系 统 功 能 提 升 项 目 Ⅱ 标 段 施 工 图 所 有 内 容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 价 1650.6814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33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 1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个 月 内 任 意 一 个 月 ) 以 单 位 名 义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证 明 且 人 数 不 少 于 50 人 ( 社 保 证 明 的 出 具 日 期 在 招 标 公 告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内 有 效 , 除 此 以 外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 。 省 内 投 标 人 的 社 保 证 明 格 式 仅 限 于 “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 等 网 络 端 下 载 打 印 的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扫 描 件 。 省 外 投 标 人 必 须 为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原 件 扫 描 件 , 如 省 外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实 行 社 保 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 于 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DB 33/1116-2015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的 规 定 ,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不 少 于1人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12-20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 (略) ;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上 述 3.10-3.14 条 款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平 湖 ) http://**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平 湖 ) 网 站 http://**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4-12-20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平 湖 ) http://**。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综合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正 宇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址:
(略) (略)
地址:
平 湖 市 当 湖 街 道 建 工 大 厦 B 座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人:
江先生
电话:
0573-#
电话:
0573-#
邮箱:
/
邮箱:
*@*q.com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