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瑶海区嘉山路街道凤台路北淮南路西银河新城23栋商109、110上1至2层
(3)建设单位: (略) 瑶海区 (略)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50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建设 (略) ,项目营业面积为167.58平方米,接诊量1200只次/年、美容量1200只次/年的服务规模。建设包括一层设有接诊厅、化验室、诊室1、诊室2、B超室、美容室1、美容室2、危废库、卫生间,二层设有中央处置室、手术室、休息室、 (略) 部1、 (略) 部2、 (略) 部等内容。配套公用工程的供水、供电和 (略) 政 (略) 政给排水管网,环保工程建设主要有对于诊疗废水、美容废水和动物笼清洗废水的滤网过滤+氯片缓释消毒处理设施,以及暂时存放危险废物的危废库。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瑶海区 (略)
地址: (略) 瑶海区嘉山路街道凤台路北淮南路西银河新城23栋商109、110上1至2层
联系人:何志翔
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中建智立方二期B座1803室
联系人:贾工
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