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元和观文旅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一标段EPC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武当山特区元和观文旅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一标段EPC项目(招标编号:HBSY-*SZ-*)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1、工期:45日历天。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不能小于2%(含勘察设计费及其他费用),否则做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固定格式。①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时以下列格式填写 :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3%的,在小写部分直接填写0.03;下浮率为4%的,在小写部分直接填写0.04……,请投标人忽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单位“元”及大写。最终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中填入的小写价格为准(即为投标报价下浮率)。 ②投标函附录表填写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即可。
招标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武当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