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7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河东 (略) (略) 河东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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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河东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 (略) 文圣区 | (略) 河东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建设地 (略) 文圣 (略) 南, (略) 东侧,校区用地面积*.54㎡,总建筑面积*.00㎡。本项目分为中学部和小学部,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食堂、操场、停车场、锅炉房和附属配套工程等。本项目类别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为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辽市政地划字[2021]050号)及土地证(辽2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略) 城市总体规划,故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加强废气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和燃气锅炉废气。要求采取的措施:一是将汽车尾气由强制排风系统集中收集引至地面,通过百叶窗式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度1.5m以上;二是食堂油烟经过处理效率不小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三是实验室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率可达90%的通风橱收集后,最终统一由风机通过专门的风道将废气集中引出,由管道输送至楼顶,经SDG(碱性颗粒)干式酸雾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最终由楼顶高空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20m。要求定期更换吸附填料,定期更换活性碳床,确保吸附工作正常;四是燃气锅炉炉膛内置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污染物经23m高烟囱排放。 2、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和食堂餐饮废水。要求采取的措施:实验室废水经过酸碱中和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食堂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都排入化粪池,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辽阳太子 (略) (略) 进行处理。 3、加强噪声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实验室设备、水泵、风机、锅炉等设备噪声。要求采取的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房、风机和柴油发电机布置于地下设备间内(不设置在主体教学楼的楼下),将实验设备全部布置于室内等措施,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方式,杜绝噪声扰民。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卫生保健室废物及废气处理装置废物等。要求采取的措施:一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是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三是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