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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1.5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晓达、周畅(*) 电话:023-*
邮箱:*@*6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 (略) 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略) 1.5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1.5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德州 (略) | 南京金智乾华 (略)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88.* | 398.*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2029年01月09日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证书、*级、A*、2024年11月08日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资质证书、*级、A*、2024年11月08日 4、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21]*、2027年09月14日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6-*-2007、2025年03月24日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029年05月22日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A*、2026年01月13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苏)JZ安许证字[2024]*、2027年06月20日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4-2-*-2022、2028年03月2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魏秀玲/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6/杨忠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B(2020)*鲁建安B(2015)* | 杨忠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B(2020)* |
业绩 | 1.上海兰田(崇明)智慧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2.国能内蒙 (略) 5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3.东星斑养殖基地2.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合同;4.国能(聊城) (略) 乖宝5.9MW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5.国能(聊城) (略) 东门5.9MW渔光互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6.淮河能 (略) (略) 经济技 (略) 振兴制造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江苏溧阳紫宸14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2.南京 (略)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智慧能源循环利用项目总包合同;3.中电新源1.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4.江苏软件园 2975.4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安装合同。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晓达、周畅(*) 电话:023-*
邮箱:*@*6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 (略) 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