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南区司马浦溪美朱学校:
你单位报 (略) 潮南区司马浦溪美朱学校运动场地 (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及排水沟改造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教学环境,创建教育强校,原则同意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溪美朱学校运动场地(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及排水沟改造工程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潮南区司马浦溪美朱学校。
三、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8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9.*元,其他费用6.*元。
四、建设内容:铲除并新建透气型塑胶跑道、拆除跑道内环原排水沟盖后清理沟底淤泥并更换井盖、拆除并新铺装足球场内围原100宽(白色划线)人工草皮、原两处羽毛球场和篮球场打磨后新刷*烯酸及标线等,改造面积约3769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代码:2403-*-05-01-*
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
八、依据《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九、请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省、市、区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禁止擅自扩大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十、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