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略) 莆 (略) 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二次非物资授权批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批次编号:CY1324SDF322)
各相关应答人:
(略) 莆 (略) 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二次非物资授权批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00:00。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PTLYFWZGJ-(略) | (略) 农产 (略) 场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等设计服务劳务协作 | 三明亿源 (略) |
PTLYFWZGJ-(略) | 2024-2026年度电气车间起重机维修和维护保养费用 | 评审流标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594-(略)
联系邮箱:*@*63.com
2024年12月0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 (略) (略) 城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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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 (略) (略) 城 (略)
招标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