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类企业: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东营经济技术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第一批)经各方信用信息数据上报和审核后,现将1月13日之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数据的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对信用评价等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开发区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复核,逾期未提出复核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546-*
附件:2024年度东营经济技术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第一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