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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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大路水电站项目 | (略) 大路镇新兴村 | (略) 大路发电厂 | 辽宁隆昇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是大路河流域水能开发的梯级电站(位于上游行淇电站、下游新兴电站之间)。项目于1972年2月建成投产,2013年9月进行了改造。 (略) 水利局《 (略) 农村小水电站补全前期审批资料的通知》(集水利发〔2023〕36号)要求,此次为企业补做环评,主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略) 大路水电站属于坝式(河床式)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为500kw。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拦河坝、进水闸、引水箱涵、电站厂房、尾水渠、值守人员宿舍、库房等。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可用于制农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及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交由镇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 0.17m3/s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下泄至大路河下游河道。当引水发电与农田灌溉用水、生态用水产生冲突时,须优先保证农灌用水、生态用水。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