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明凯工贸新建2个500吨级自备码头泊位项目 | (略) (略) 镇士林村 | (略) | 现为配合企业厂区生产线整体产能提升需要,结 (略) 厂区东北侧闲置岸线对码头进行技改扩建,即在原批复浙港政—EF[2012]1009同意使用港口岸线396米岸线范围内,新扩建2个500吨级自备码头泊位(3#、4#泊位),并同步配套装卸机械、环保、安全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满足企业产能提升的需要。 | / |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建设期 *生生态:施工期要合理安排工期、设置警示标志。 水生生态: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水下施工应尽量避开4月至6月的鱼类产卵繁殖期。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大气环境:洒水降尘。 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储存设施,施工疏浚污泥及时清运。 环境风险:施工期间应注意与过往船只的相互避让,防止船舶碰撞。 (2)营运期 *生生态:码头附近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 水生生态:加强对码头及通航河道航运的管理,尽量避免通行船只鸣笛。 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浙江 (略) 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厂区洒水降尘。 声环境:合理布局,优化布置设备设施;减少到港船只鸣笛次数,船舶安装合格的排气消声器,船舶自载泵采取基础减振;规范码头装卸作业;船只进港使用岸电系统; 加强码头绿化,阻断噪声传播及叠加; 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异常运转,防止人为噪声产生。 大气环境:船只到港使用岸电系统,加强码头附近绿化。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沉淀泥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码头前沿防撞轮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日常维护性疏浚委托第三方有质单位用挖泥船来疏浚。 环境风险:配备防溢油、收集和防范设施,制定应急预案。 环境监测:按照许可证本行业类别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