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安庆 (略) 管材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三项3.1条商务要求响应表中的付款方式更正为:“按季度根据供货进度支付材料款。采购人所有款项支付均以工程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如工程建设单位未按时付款,则采购人不承担付款义务。采购人在收到建设单位的该批次相应的工程款后15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该笔货款。成交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申报材料款,经采购人审核后付至已供材料价款的70%,货物全部到场且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以上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更正日期:2024年3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和平苑小区1号商业楼二层
联系方式:潮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宜秀区置地栢悦中心17层1708-1715室
联系人:祁娇
联系电话: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