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横峰县葛源镇人民政府本级 | ||
行政区域 | 横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1: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jxsggzy.cn/web/)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横峰中心 | ||
预算金额 | ¥67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横峰县葛源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横 (略) 葛源镇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铅山县河口镇 (略) 5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2024-7-1-1
项目名称: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 | 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 | 1 | 台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 | 横峰县葛源镇清湖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 | 4 | 台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违法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注:响应人可以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以上内容的“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横峰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安装、税金、装卸费、运输费、包装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商承担。 2、以上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4、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5、开标时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投标文件解锁)。 6、已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上传投标文件或虽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等媒体上另行通知。下载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 (略) 提出(电邮、传真、邮件等形式概不接受)。 8、“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9、关于“政采贷”的政策 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 (略) (http://**)或江 (略) (http://**)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峰县葛源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横 (略) 葛源镇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 (略)
地址: (略) 铅山县河口镇 (略) 50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