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0877-*(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红塔区和江川区境内,起点(K3+057.476)位于玉溪南(哨坡)附近,设枢纽互通立交与国高G8511昆磨高速连接,起点地理坐标E102°30′12.899″、N24°17′43.209″。路线整体由西南向东北布设,经红塔区研和街道、高仓街道后进入江川区九溪镇,经前卫镇后止于江城镇桃园村附近,设桃园T形枢纽立交连接澄川高速,终点(K41+313.513)地理坐标E102°48′46.764″、N24°24′0.844″。
建设单位:玉溪机场高速 (略) 。
环评单位:云南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线全长38.256km,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全线共设置桥梁11807.25m/22座,其中特大桥3887.0m/2座,大桥7711.25m/18座,中桥209.0m/2座,无小桥设置;全线共设置隧道6037.5m/5座,其中:特长隧道3060m/1座、长隧道1072.5m/1座、中隧道1417.5m/2座、短隧道487.5m/1座,桥隧总长占路线全长46.65%。设置涵洞81道。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枢纽型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2座;设停车区1处,收费站2处;设置玉溪南(哨坡)综合管理区1处,包含监控通信分中心、隧道管理所、路政管理所、交巡警营房以及养护工区等;设置隧道变电站5处;设置通道4道,天桥18座。
占地及投资:项目永久占地282.45hm2,临时占地259.76hm2;项目估算总投资*.26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20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为5.89%。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及临时工程等对地表植被、动植物及其生境的破坏,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敏感区等造成影响。拟建公路占用的自然植被以针叶林、灌丛为主,区域现有植被类型组成及分布格局不会因本公路的建设而发生改变;受影响的植物物种广泛分布于云南地区,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较小。拟建公路的建设对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的破坏、迁徙阻隔以及种群数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野生动物的物种多样性。工程沿线不涉及重要动物的栖息地,也不涉及鱼类三场和鱼类洄游通道。工程建设仅对占地区及周边活动的极少重要动物个体产生惊扰,导致其远离工程区进行活动,工程建设和营运不会导致区域重要动物的种群数量减少,对重要动物的影响有限。
主要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尽量避让生态敏感区。合理设置临时工程,弃渣场和施工营(场)地等应避免占用环境敏感区域。加强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越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桥梁预制场和材料堆放场地尽量设置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内,合理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优先利用已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避让植被保存较好区域,并尽可能将施工营(场)地、施工便道等布置在公路红线范围内,减少工程占地。
2、地表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隧道施工产生的隧道涌水。
主要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隧道施工实行清污分流,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隧道涌水设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引出保护区排放,星云湖径流区内隧道涌水设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混凝土拌和场、高噪声施工机械等尽可能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路线尽量避让学校、医院和居民集中区。邻近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并尽量避免在午间(12~14点)施工,防治噪声扰民。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SP和沥青烟。
主要防治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散装物料应采取防抛撒和遮盖措施。砂石料堆放应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环境空气敏感目标附近施工路段、施工便道、未铺装的道路及弃渣场等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干旱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施工营地、拌和站四周以及邻近敏感目标路段施工设置围挡。拌和站严格按照《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要求进行设置,尽量远离居民点、学校等环境空气敏感点,拌和站配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措施,沥青混凝土拌和站配置沥青烟净化器。
5、地下水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隧道施工揭穿富水性强的承压含水层而引发大量涌水、隧道施工过程中疏干含水层,对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点造成影响。
主要防治措施:加强隧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和隧道防排水设计,隧道施工前拟定突水封堵方案,采取超前探水、排堵结合等措施,避免施工中突发涌水,施工中加强支护,做到边掘进边衬砌,保护地下水资源。施工期对沿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点进行连续水位、水量观测,如发现异常应尽快查找原因,确因施工对于饮用水源产生的影响,应立即启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地下水资源和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工程弃渣。
主要防治措施:工程弃渣运至规划的弃渣场处置,弃渣严格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护坡、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顺坡和沿水体倾倒。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红塔区境内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沿线村镇垃圾收运点,依托沿线村镇的垃圾收运系统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公路的切割作用对沿线动植物生境的阻隔,车辆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的影响。
主要保护措施: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增加桥隧比,减少项目对沿线动植物生境和生态系统的切割。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
2、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路(桥)面径流雨水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
主要防治措施:项目穿越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路段路(桥)面径流雨水设置路(桥)面径流抽排系统引出保护区排放,不排入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跨越星云湖二级保护区路段路面(桥)径流雨水分别汇入沿线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项目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沿线设施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沿线涉及的16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中,在公路运营近期,昼间有5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0.1~8.0dB(A);夜间有14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0.1~13.5dB(A)。在公路运营中期,昼间有5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1.2~9.2dB(A);夜间有14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0.7~14.9dB(A)。在公路运营远期,昼间有6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1.1~10.6dB(A);夜间有14处出现超标,超标量为0.1~16.5dB(A)。
主要防治措施:对运营中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超标路段安装声屏障3365延米,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预留营运期噪声监测和治理专项资金,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4、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的CO、NO2以及附属设施食堂油烟等。
主要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畅通。隧道内通风设施应定期维护、检修。附属设施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5、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附属设施生活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收运点,依托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导致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泄漏、爆炸、燃烧,对沿线环境敏感区、水环境和沿线居民的人身安全、饮水安全造成危害。
主要防治措施: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路段严格按照《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路段、大龙潭自然保护区路段以及跨河桥梁、临近水库路段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设置加强加高防撞护栏,并设置警示牌和减速慢行标志。穿越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星云湖二级保护区路段分段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危险品运输事故泄漏的危化品和消防冲洗废水等。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机构等措施,以防范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采用意见调查、现场公示、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表明:各社会团体和群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将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