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3年5月28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克井镇茶店村户外休闲仿真产品 加工项目 | (略) 克井镇茶店村 | 河南 (略) | 河南 (略) | 一、基本情况 河南 (略) 克井镇茶店村户外休闲仿真产品加工项 (略) 克井镇茶店村,企业建设2条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2条藤艺制品生产线,年处理PP、PE材质的废塑料6000吨,核算总投资*元,工艺流程如下: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废PP、PE塑料-分拣-湿法破碎-清洗-甩干-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成品;藤艺制品生产线:PE、PP再生塑料颗粒(来自于本项目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烘干(电)-(色母)拌料-拉丝制藤-冷却-盘卷-(铁框架)编织-包装-成品。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拉丝制藤机等。项目已于2021年11月0 (略)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5-*。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熔融挤出、拉丝制藤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 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熔融挤出、拉丝制藤工序NMHC排放浓度、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速率60mg/m3、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塑料制品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中“NMHC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要求,“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为92%,满足《塑料制品业A级绩效分级指标》中“VOCS去除效率80%”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湿法破碎、清洗、甩干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洒水抑尘、湿法破碎、清洗过程,不外排。 3、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限值,敏感点滑村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拣杂物、废胶头、 (略) 、边角料、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分拣杂物、废胶头、 (略) 、边角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依托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分拣杂物定期交由环卫部分综合处置,废胶头、边角料定期外售其它废塑料回收厂家, (略) 定期交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处置,污泥定期送兴华环保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