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 (略) 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 (略) (略) 淳化 (略) 65号 | 南京金 (略) | 南京 (略) | 投资*元,利用已建厂房7000平方米,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再生砂、石约*吨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上料废气、风拣废气、破碎废气、筛分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3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排放,车间内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卸车废气、入库废气、汽车扬尘、装车废气及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 (略) 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 (略) 理后接管至科学 (略) 理厂,尾水中COD、SS、氨氮、总磷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十三五” (略) 新改扩 (略) 理厂出水提标到准地表IV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7〕360号)中准地表Ⅳ类标准,总氮、动植物油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秦淮河。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废木屑、废铁外售综合利用,沉淀 (略) 置。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后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委托有资 (略) 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可得 (略) 置,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