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征集意向建设托育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作为普惠托育储备项目试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公立型与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扩大公立型和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化、多样化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以及托幼一体化发展。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初步筛选辖区内若干家有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的幼儿园项目单位。针对申请报名的机构或幼儿园,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如符合条件被正式确定为我县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项目单位,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每个托位*元的建设资金补贴。 为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幼儿园供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告,并鼓励社会团队、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我县辖区内有意向的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和有意向举办托育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可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发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63.com)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证照扫描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金彪 0898-*;林雅珍 0898-*)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